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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退员工违规荐股,营业部出面解决问题

     发布时间:2016-12-06    阅读次数:

    案情简介:广州客户盛先生投诉某证券公司营业部员工王某,在新浪博客、微博、QQ群推荐股票和股指期货,并收取费用,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诈骗钱财。

  调解过程:天津协会收到投诉后,了解到王某仅具有一般证券业务资格,无证券分析师资格,且为离职状态,但其新浪微博认证为“某证券公司分析师”,腾讯微博认证为“某证券公司投资分析师”,且均有有偿字样。核实情况后,天津协会及时通知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督促其查明情况。 

  证券公司核查情况后,及时向协会天津协会递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和处理决定。认定王某为该营业部内退员工,在不具备投资咨询资格的情况下,以营业部投资分析师的名义进行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给营业部带来了严重不良影响,营业部针对王某的上述行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并令其停止并撤销以投资分析师的名义所注册的所有微博、博客和QQ群,消除对营业部的不良影响。      

  在营业部和天津协会调解中心的批评教育下,王某向客户返还了所有收取的费用并道歉。盛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营业部以此为戒,对员工规范执业行为进行统一培训,加强员工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完善投诉机制,做到预防为主,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分析:此案例提示证券公司应该加强对内退员工的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以此为戒,加强监督。另一方面,作为投资者,应该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明推荐股票等金融产品的投资分析师是否真的具有职业资格,防范不法分子诈骗钱财。如果有要求投资者向个人银行账户划转投资咨询费的情况,一定属于非法证券活动,投资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网络、报刊、杂志和其他渠道的股票推荐,提升防范风险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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