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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6-12-07     阅读次数:

弘扬宪法精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4日我国迎来了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我司于12月4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以诚为本、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以诚为本、是证券公司的经营准则,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更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宗旨。以诚为本、诚信经营要求证券公司在日常经营工作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诚实不欺的对待公司客户及广大投资者;证券公司是为广大投资者服务的中介机构,切实维护公司客户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证券公司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产品及服务的风险等级,推荐与客户及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陈品或服务,不得将高风险产品或服务推荐给低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及时、有针对性的向客户及广大投资者提示各种市场风险,在公司利益与客户利益存在冲突的情形下,率先确保客户利益不受损失、少受损失,最大限度的保护客户利益;同时,经常性、持续性的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使广大投资者了解证券投资的各种风险,教导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者作为资本市场上的重要主体,是学习、践行和遵守《宪法》、《证券法》及证券相关法律法规的主力军。证券公司在开展日常业务的过程中,要坚持以《宪法》、《证券法》及证券相关法律法规为圭臬,以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证券投资者作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在广泛享有证券市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认真阅读自身参与、签署的各项业务协议及其相关法律文件,并对该业务投资做出价值分析;及时关注投资业务动向并做出决策;承担因虚假提供相关资料、不正确履行相关义务及因业务纠纷做出过激乃至违法的责任等。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良性发展,需要包括证券公司、广大证券投资者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证券公司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证券投资者依法投资,依法参与证券市场,在实现共赢的基础上将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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