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30 阅读次数:
日前,证监会通报了2015年对140余家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销售机构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活动:
一是登记备案信息失真。如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更新不及时,没有按规定报送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变更情况。
二是资金募集行为违规。如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变相降低投资者门槛、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夸大或虚假宣传、违规保本保收益、投资者人数超过法定人数限制等。
三是投资运作行为违规。如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将固有财产与基金财产混同、违反合同约定列支费用、进行利益输送等。
四是公司管理失范。如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管理薄弱;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披露信息不充分;没有建立利益冲突防范机制或执行不到位等。
五是涉嫌违法犯罪。如以虚假或夸大项目为幌子,以保本高收益为诱饵,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
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证监会依法对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和立案稽查,并将2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
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纳入证监会监管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和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任何增信手段。投资者应提高法制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了解公示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的信息,认真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轻信所谓“正规备案私募机构”的忽悠,警惕以“私募”为名的非法集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