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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以“众筹炒股”为幌子的非法集资陷阱

     发布时间:2017-05-29     阅读次数:

远离以“众筹炒股”为幌子的非法集资陷阱
 
[典型案例]
    某互联网理财平台发布“众筹炒股”合买计划112个,平台用户人数达25671个,累计募集金额1986万元。其推出的合买计划有“保本型”和“进取型”,其中:保本型由操盘人承担亏损风险,操盘人的保证金为产品资金规模的20%,操盘人和投资人七三分成炒股所得收益,操盘人保证金亏损10%时会预警,亏损15%时则强制平仓;进取型则是操盘人和投资人共同承担风险,三七分成炒股所得收益,进取型资金规模50万元以上,操盘人的保证金为产品资金规模的10%,亏损15%时预警,亏损20%时强制平仓。“众筹炒股”平台收取管理费为资金规模的0.005%/天。
[案例解读]
    “众筹炒股”模式包含操盘人、投资者和互联网理财平台三方面。理财平台根据特定标准和条件寻找或者通过审核平台上自荐的投资人,筛选、认证出一批过往交易业绩较好的所谓“操盘手”,然后由其在平台上发起众筹项目,项目募集资金用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投资者投资于这些项目,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互联网理财平台对操盘人保证金、产品预警线和平仓线进行限制,并完全公开或半公开操盘人的账户,保证投资者实时查询账户情况。目前市场上比较典型的有操盘达人、人人操盘、淘股神等众筹炒股平台。
[以案说法]
   “众筹炒股”互联网平台以互联网为载体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其资金归集行为和设立资金池等具有“非法集资”特征,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陕西证监局提醒投资者:证券期货投资者应树立风险意识,进行证券期货投资应时刻牢记“四个合法”:合法机构、合法场所、合法人员、合法产品。投资者应选择经证监会批准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机构核实其从业人员身份,认准合法产品,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风险不明的“新型”投资产品,应先向合法机构、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部门咨询,不要等遭受了损失才想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