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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宣传月】“内幕消息、免费荐股”你信了吗?

     发布时间:2017-11-24     阅读次数:

“内幕消息、免费诊股”你信了吗?
来源:中国证监会
 
天上不会掉馅饼,合法咨询勿盲目
 
【案例】投资者张某在家接到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拥有大量的内幕信息,能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张某经介绍上网浏览了该公司网站,看见网站上公布了大量股票研究报告和行情分析,觉得该公司非常专业,便同意接受该公司的咨询服务并缴纳了8000元服务费。事实上该公司只是个皮包公司,并不具有投资咨询资质,张某缴纳的服务费也打了水漂。
        案例分析:许多所谓的专业机构无外乎就是租用一个几十平米的办公场所,并雇用一些对证券市场一无所知的业务人员通过事先准备好的“话术”对投资者进行欺诈的“皮包”公司。因此,投资者在参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活动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轻信所谓的“专业机构”和“内幕消息”。
 
        相信以上案例中的骗局方式大家应该并不陌生,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免费诊股”、“送黑马股”、“内幕消息”、私募基金为幌子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欺诈投资者的案例不断增多。这就需要广大投资者接受投资咨询服务时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资格,明确对方身份,选择合法机构和有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接下来就让我们擦亮双眼学会如何识别并远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什么是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是指有关机构或个人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擅自从事为证券投资人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擅自开展下列活动的,为“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一)接受投资人或者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二)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三)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四)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形式。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主要手法?
        1、通过建立网站、博客、QQ群等招收会员,推荐股票,其目的是收取会费。不少上网的证券投资者都有这样的经验,经常会在一些博客或论坛上看到某人自称“股神”、“荐股专家”,有的博客发文声称,只要加入成为会员,就可以获取具体信息;有的门户网站出现招募广告,声称只要成为会员,就保证收益达到相当水平;有的网站声称代客炒股,收益分成。典型案例是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带头大哥”案。
         2、以出售炒股软件为名实施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部分机构打着信息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的旗号,以销售所谓的“荐股软件”为掩盖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其基本做法是:以开发专业证券资讯产品为名,通过报纸、电台、网站、现场营销等方式,销售“荐股软件”。不法分子不敢直接提供咨询服务,而是以销售“荐股软件”名义,将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和后期服务,把高额的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3、以代客理财的名义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不法分子往往宣称推出了新的理财方式,会员无须缴纳会员费,只要将自己的股票代码及交易密码告知公司的业务员,公司就可代会员进行股票买卖,盈利后按约定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与投资者签订协议,由公司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投资者自行操作,盈利后按约定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
         4、以私募基金之名,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们先在互联网上设立公司网站,并组织人员搜集各大媒体公开的股票研究报告信息,同时在网站上设立股票行情即时分析业务吸引股票投资者。然后随机给投资者打电话,称是国内知名私募基金公司为广大股票投资者提供免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通过电话得知所联系的投资者有意愿获得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后,就反复向投资者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
         5、以证券投资讲座、培训会、研究报告会等现场宣讲方式为名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这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通过网络、散发传单等方式发布有关讲座会议信息,以增强投资者投资专业知识为名,在宣讲的过程中骗取投资者信任,将其招收为会员,收取会员费,推荐所谓能带来高回报的股票。
         6、假冒合法机构名称、自编“理财分析师资格证号”、伪造公司工商执照、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等各种备案认证资格标志,设立李鬼网站,蒙骗投资者,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
 
        如何防范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1、树立理性投资观念。投资者切不可轻信任何可疑网站、陌生电话和手机短信发来的投资理财广告,所谓“内部消息”、“解套翻本”、“高额回报率”等传言和蛊惑,不抱“贪图小利”、“天上掉馅饼”等心理和幻想,用健康的心态对待投资盈亏,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特别是投资股票亏损或被套的投资者,切不可“病急乱投医”。
        2、提高风险意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投资者要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证券投资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证券活动。在日常生活中,不随便泄漏个人的身份、财产及家庭等基本资料信息,不给不法机构和个人可乘之机。对可疑的机构和个人的主动联系,要增强风险意识。
        3、查验资格证书,甄别咨询行为的合法性。根据规定,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同时,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个人,必须在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因此,投资者接受投资咨询服务前,应主动向有关机构和个人索取其资格证书,并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网站(www.sac.net.cn)查询具有合法证券咨询业务资格的机构名单,或电话询问辖区证券监管部门,核实 所委托的咨询机构是否属合法机构。对任何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煽动性语言,投资者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4、签订书面合同,规范付款行为。根据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接受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时,应当与客户签订投资咨询服务合同,且只能通过公司专用收款账户收取咨询服务费。投资者在接受咨询服务过程中,对于不能提供合同原件或只能以传真、邮件方式提供合同副本的,要高度警惕。要留心识别汇款账户的账号和收款人,坚决不向个人账户汇入投资咨询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