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础知识】交易常识
一、 股票交易时间与涨跌限制
1、股票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前市): 9:15至 9:25(集合竞价时间)9:30至11:30(连续竞价时间)下午(后市): 13:00至15:00(连续竞价时间)双休日和上证所公布的休市日休市。
2、股票涨跌限制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股票外,上述证券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计算公式为:
(1 ± 10%)×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0.01元(B股四舍五入至0.001美元);超过涨跌幅限制的委托均被视为无效委托。
此外,自1998年4月起,中国证监会对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实行特别处理,即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5%。
二、交易价格与交易单位
1、A股股票
以手为交易单位,1手=100股,买入股票最低起点为1手即100股,超过1手则必须为1手的整数倍,即200股,800股,1000股等,此外为无效委托,不予受理,例如:250股,371股等。配股买入时则不受此规定限制,可根据实际配股数进行申报,如买入251股配股。卖出股票也不受该规定限制,比如某投资者拥有四川长虹1000股,可以分358股和642股两次卖出。A股股票计价单位为1股,而价格波动以0.01元为基本变动单位。
2、B股股票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1000股为1个交易单位,采用的报价和结算币种为美元,计价单位为1股,价格变动最小单位为0.001美元。深圳交易所以100股为1个交易单位,报价和结算币种为港币,计价单位为1股,价格变动最小单位为0.01港币。
3、基金 以手为交易单位,1手=100份基金单位,其买卖规则同A股股票。
4、债券 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无论买卖,每笔最低限额为1手即1000元面值,超过1手则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如出2手、5手等。债券的计价单位为100元面值,价格波动的基本单位为0.01元。
三、交易手续费
沪市证券交易--A 股、基金、权证、交易费用一览表 |
业务类别 |
费用项目 |
费用标准 |
最终收费单位 |
开户 |
A 股 |
开户费 |
90元 / 户 |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
基金 |
开户费 |
5 元 / 户 |
投资者交开户代理机构 |
交易 |
A 股 |
佣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 |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
过户费 |
成交面额的 0.1 % ,起点 1 元 |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
印花税 |
卖出股票的时候收成交金额的 0.1% |
投资者交税务机关(上证所代收) |
证券投资基金 |
佣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 |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
权证 |
佣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 5 元 |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
大宗交易 |
佣金、过户费、印花税同同品种竞价交易 |
ETF 申购、赎回 |
佣金 |
不超过申购、赎回份额的 0.5% |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
组合证券 过户费 |
股票过户面额的 0.05% ,前三年减半 |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
权证行权 |
标的股票过户费 |
股票过户面额的 0.05% |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
沪市证券交易--B 股交易费用一览表 |
业务类别 |
费用项目 |
费用标准 |
最终收费单位 |
开户 |
个人 |
开户费 |
19 美元 |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
交易 |
佣金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 0.3% ,起点:1 美元 |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
结算费 |
成交金额的 0.05% |
投资者交登记结算公司 |
印花税 |
卖出股票的时候收成交金额的 0.1% |
投资者交税务机关(登记结算公司代收) |
修改错误交易的非交易户 |
手续费 |
30 美元 / 笔 |
错误方交登记结算公司 |
修改结算会员代码 |
手续费 |
10 美元 / 笔,每个ORDER 最高不超过 50 美元 |
错误方交登记结算公司 |
大宗交易 |
佣金、结算费、印花税同竞价交易 |
以上资料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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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票买卖申报规则
1、申报价格
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申报。
2、报价单位
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3、价格最小变化档位
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5、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
4、涨跌幅限制
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
5、申报限制
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6、委托买卖单位
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7、申报上限
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