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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普及月】不受法律保护的“代客理财”!

     发布时间:2020-09-30     阅读次数:

       案例简介:王某等人借用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公司外衣,通过电话、互联网、短信等营销方式,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投资咨询服务费。该公司主要通过三招吸引投资者。一是形象包装。该公司特意租赁了一处高档写字楼,设立了一个功能强大的公司网站,内容覆盖股票、基金、期货等主要投资领域,可以免费由公司的“名牌分析师”提供股票诊断服务。二是“话术”诱惑。该公司专门培训了一批巧舌如簧的员工,以极富煽动性的语言,信誓旦旦的保证等多种“话术”手段招揽客户。三是协议解虑。该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或《资产管理协议书》的形式,骗取客户的信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其股票账号和密码,进而全权代理其买卖股票,并根据协议收取资产管理费(客户股票账户资产额的1%至10%)和盈利分成收入(客户股票账户盈利部分的20%)。案发时,该公司代为操盘的资金规模达11000多万元,非法获利近1900万元。

       手法分析:不法分子往往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字眼吸引投资者参与委托理财,而投资者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与不法分子签订所谓的“委托理财协议”,在交纳投资款后,最终大都蒙受重大损失。

       投资者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证券公司不得授权任何个人(包括证券公司员工)或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下属营业部)进行证券委托理财业务,证券公司也不得对投资者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投资者应当详细了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依法选择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证券委托理财服务,并通过其在托管银行开立的托管账户或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参与相应的证券委托理财业务。
非法代客理财是违法行为,投资者如参与其中,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投资者在证券投资过程中一定要认清非法代客理财的本质和危害,接到类似的电话或信息,一定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自觉养成良好的投资理财习惯,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增强风险自担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避免落入非法代客理财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