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2020年4月30日,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19号)。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3日,公司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第14.3.8条和第14.3.16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公司股票自2020年5月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退市锐电”,公司证券代码维持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0年6月23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全天停牌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截止2020年6月10日(含10日),该股票已交易21个交易日,剩余9个交易日。6月10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证券营业部情况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成交量(万股) |
成交金额(万元) |
601558 |
退市锐电 |
6059.53 |
1337.89 |
序号 |
买入营业部名称 |
买入金额(万元) |
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北海路证券营业部 |
44.00 |
2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
33.48 |
3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太原三墙路证券营业部 |
33.20 |
4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解放西路证券营业部 |
31.07 |
5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劳动路营业部 |
27.58 |
序号 |
卖出营业部名称 |
卖出金额(万元) |
1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 |
128.79 |
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光华路证券营业部 |
85.80 |
3 |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广场街证券营业部 |
52.00 |
4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西路证券营业部 |
48.40 |
5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康路证券营业部 |
46.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