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2 阅读次数: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交易所业务安排,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
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我司将不接受您的可转债申购或者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为不影响您的正常交易,请您及时通过我司临柜或电子方式签署《风险揭示书》。
如有疑问,可咨询客服热线95325,或咨询您的开户分支机构。
特此通知。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