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7 阅读次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条款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年3月修订)》第4.5.1条、第4.5.2条、第4.5.4条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5月17日起实施。
相关条款实施后,投资者首次买入深交所风险警示股票需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风险警示股票交易信息将独立于其他股票分别揭示;并对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进行限制。
本信息仅为提示,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您及时关注相关交易规则,注意投资风险。如有疑问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9532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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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