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6 阅读次数: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我司已于2023年7月25日通过公司官网公示沪深北三所于2023年4月28日发布的《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指引》。根据《指引》要求,我司将自2023年7月31日起对融资融券担保物管理新增如下措施:对于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指单一股票作为信用账户担保物总量占其上市可流通量的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对于该股票的客户担保物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客户,我司将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和担保物买入该股票的委托。此外,未了结的相关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符合展期要求的,在合约到期前,客户可申请办理展期。《指引》的具体内容您可以通过公司官网查看,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我公司客服热线或开户网点。
祝您投资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