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关于场内基金风险等级匹配原则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9    阅读次数:

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第204号令】《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司自2024年4月29日起调整场内基金风险等级匹配原则,仅允许普通投资者买入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的场内基金,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场内基金的风险等级不匹配,投资者将无法买入场内基金(包括但不限于ETF、LOF、REITs等),请您知悉并做好相关安排。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开源证券温馨提示:投资者在进行风险测评时所提供的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影响了测评结果,可能导致投资者因参与高于其实际风险承受能力的场内基金产品而产生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务必审慎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确保测评结果能够真实体现您的风险承受能力情况。

 

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新增及变更表(含截止4月26日场内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目录)

   https://www.kysec.cn/html/2022/fengxianjieshi_1125/3017.html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