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25 阅读次数:
尊敬的投资者: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仍未开通分级基金权限的投资者将不得再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但可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子份额,同时持有A、B份额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将子份额合并成基础份额后赎回。
开源证券提醒您特别注意沪、深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前后交易权限的变化,合理安排交易。
申请开通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开通权限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2、已完成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且测评结果为稳健型或积极成长型;
3、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参与分级基金交易的情形。
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早前往我司营业网点现场书面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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