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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匹配原则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6    阅读次数:

关于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匹配原则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第204号令】《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24226日起,我公司调整金融产品风险等级匹配原则,将面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如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与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不匹配,投资者将无法参与产品认购、申购、转换、定投业务,请您知悉并做好投资安排。

《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第十六条 证券公司向普通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服务的风险等级应当与投资者分类结果相匹配。证券公司认为投资者参与相关交易不适当,或者无法判断是否适当的,应当拒绝提供相关服务。

开源证券提示:投资者在进行风险测评时所提供的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投资者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影响了测评结果,可能会出现投资者参与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金融产品,可能会承担超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损失。请投资者务必审慎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确保测评结果能够真实体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情况。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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